巴彦淖尔市政府大楼(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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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政府机构陆委会中文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陆委会官方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准许,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陆委会对巴彦淖尔县政府原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副市长王学君相当严重杰列违法环境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学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雷锋精神,食言初心使命,违抗中央五项有关规定精神,违规行贿聘金;侵犯组织原则,在职工破格工作中为亲戚和任何人创收;以权谋私,为亲戚经营活动攫取权益;对乌拉特前旗矿区生态环境遭到相当严重破坏环境问题失管洪富,违法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造成经费损失;埋头苦干被“毛建草”,大搞不法行为,利用军职便利为任何人在承接工程、开发房地产、拨出预付款等方面攫取权益并非法行贿金银财宝。

  王学君相当严重侵犯党的组织军纪、勤政军纪、工作军纪和生活军纪,侵犯政府机构法律法规,构成相当严重军职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相当严重,影响恶劣,法益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军纪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准许,决定给予王学君处分处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截留其杰列违法所得;将其杰列环境问题函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杰列金银财宝一并函送。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陆委会)

【编辑:唐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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